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五个三”新模式,积极推进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主动探索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实现由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调解延伸。各级调解组织既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化解大量琐碎纠纷,又利用法律专业优势调处了众多疑难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坚持严管帮扶相结合,全力消除不和谐因素。严把社区矫正对象评估关,加强日常监管与教育,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民政、社保等部门给予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资金,有力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新时代长治久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度参与扫黑除恶,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开展“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助力营造强大声势,紧盯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持续深入开展坦白检举活动,深挖系统内“关系网”“保护伞。积极引导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犯罪刑事辩护,消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