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警联动反应。县公安、县林业局联合出台《火情信息共享、同步上案》等制度,推动110、12119涉林火警“两线并轨”,优化处警流程,整合火案专班,实现林警联手、侦救联动。近3年来, 成功破获森林火灾案件10件,当日破案率达100%。
(2)人技同步防控。完善“乡镇主导、林业主管、公安主侦、村社主动”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培养专兼职护林员2416人,实现重点火险区人防、宣防全覆盖。同时,搭乘“天网”“雪亮”“慧眼”等技防载体,建成林区远程防控视频网点718个,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率同比下降60%。
(3)生态同等修复。制定《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的办法》,将“积极修复自然资源损失”依法纳入酌定减轻、从轻刑罚情节,确保损毁森林资源及时恢复“肌体”。近3年来,共追缴生态修复资金15万余元,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补植树木9.7万余株,复绿面积近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