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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念好执行“和”字决 以物抵债两家欢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文瀚 发布时间:2020-12-31 20:51:08


“法院给我们老两口解决了这辈子最大的忧心事,这下可以安心的去帮儿子带娃儿了!”办理完不动产过户手续的袁某一手拿着锦旗,一手握着案件承办人的手,兴奋的说。这是南江县人民法院近日执结的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帮助申请人袁某、丁某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兑现了胜诉权益,摘掉了梗在心里多年的“忧心事”。

2012年,袁某、丁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双方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交付及给付义务。2016年案件生效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四方举债,一度陷入困境,竟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于2017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袁某、丁某也从那时起每一天都被这个“忧心事”横亘在心里,也因为这个“忧心事”多次拒绝其独子要求他们去帮忙带带小孩的请求,导致三代人的家庭矛盾。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20年7月份,袁某、丁某打听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了其在某银行一间商铺的抵押,查实财产线索后,案件立刻恢复执行。经案件承办人召集双方就商铺单价、抵充方式等事项多次协商,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议定用该商铺以物抵债,并由袁某、丁某向补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铺差价。“这个结果也算皆大欢喜,公司经过多方运作已经起死回生,但真正要在市场上立住脚,还得靠诚信,这次南江法院对案件的妥善处理,给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拾诚信的机会。”执行和解协议达成时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向案件承办人由衷感慨。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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