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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起 通江城区这些地方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来源:通江交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2 22:18:18

       为确保2021年春运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1月19日,通江县公安局结合通江县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春运期间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8日,共40天

  二、管制措施:

  (一)诺江西路(西门桥——锦江路口段)实行单向通行,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从西门桥往锦江路口方向行驶,禁止经锦江路口往西门桥方向行驶。

  (二)南门大桥(东门桥)两端路口所有车辆禁止左转,左转车辆经东方广场大桥、朱家湾大桥绕行。

  (三)每日7时至22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等大型汽车禁止驶入城区(含:壁州大道、环城路、城南路、诺江大道、红军北路、北街、滨河路、红星路、南街等路段),经巴万高速公路绕行。确需过境的大型汽车,在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经壁州大道——春在隧道通行。

  (四)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瓶车)禁止驶入诺江中路、诺江东路(东方广场——南门市场段)、滨河路、南街、红星路、书院街等中心城区路段。

  (五)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瓶车)行经壁州大道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禁止驶入机动车道。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瓶车)在其他道路应当靠右行驶。

  (六)城区道路(含城中村村社道路)禁止车辆(含摩托车)乱停乱放、违规调头、不按车道行驶;诺江东路、环城路禁止车辆掉头。

  (七)鼓励广大市民采取拍照、摄像等措施举报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调头、不按车道行驶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

  (八)全面启动电子抓拍、移动取证、受理举报、拖移等措施查处乱停乱放、违规调头、不按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对管制措施实施临时调整。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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