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1月22日,平昌县张公卫生院开展了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药店药品安全大排查工作。
卫生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卫生院成立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院长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药品管理人员为药品安全第二责任人职责。
落实专项排查。开展辖区6个村卫生室、1个个体药店药品安全检查,督查重点是否存在假、劣药和使用过期药品的现象。对卫生院各科室对中西药品、营养包、疫苗、试剂、针灸、一次性耗材作为督查重点,是否存在假劣药、过期失效耗材和疫苗等。
签定管理责任书。卫生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与村卫生室、个体药店负责人签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8份和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书8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和常态化自查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单位负责人亲自负责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药店一月一次全覆盖梳理排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从源头上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对督查发现存在假、劣药,使用过期药品或上级督查曝光,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