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控,保障辖区和谐稳定,根据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近日,巴州区东城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的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用鲜活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按照管理要求,严格约束自我,不得重新犯罪。最后由社区矫正对象谈近期状况、生活烦恼以及对以后生活的规划期望,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们珍惜机会,勇于承担,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及时汇报活动方位及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