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南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庞某才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
南江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法各部门干警共计30余人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同时,全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通过远程视频旁听。以真实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公诉机关指控:庞某才利用担任核工业西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建、公司资质借用、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违法所得566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担任总经理期间,违规将1600万元公款借给其他公司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用于营利性活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庞某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庞某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活动是南江法院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一环。通过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反面典型案例时刻警醒自己,教育引导干警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真正将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