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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行政非诉案件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毅 发布时间:2021-09-29 20:48:38

9月28日,随着执行指挥长的一声令下,南江法院依法对南江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被执行人南江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南江县长赤镇某村占用集体土地修建驾训场。南江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南江某驾驶员培训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南江县长赤镇某村集体土地6626.1平方米;限期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了罚款。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故向南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江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准予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

进入执行程序后,南江法院依据已生效的行政裁定书,在当地政府和村社的配合下,检察院的监督下,对位于南江县长赤镇某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并进行覆土。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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