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恩阳区法院立案庭与登科派出所、登科司法所合力化解一起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获得群众的赞赏和肯定。
2021年6月26日20时,吴某某在恩阳区义阳大道宏霞小区内行走,遇到佘某、杨某某在路上推搡打跳,不小心碰倒吴某某,导致吴某某右股骨转子下粉碎性骨折。吴某某在恩阳区人民医院住院一周并花费了6000元的医疗费。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
恩阳区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因吴某某原来中过风,行走不便,遂与登科派出所、登科司法所一起到当事人吴某某家中调解赔偿问题。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双方在事故中应负的法律责任,经立案庭和登科派出所、登科司法所一起协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作出适当的让步,最终达成了和解。
近年来,该院立案庭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调解和诉前调解机制,特别是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当事人进行入户调解,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