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甜可口的大白馒头,谁能想到它居然是违法添加剂的味道?巴中市恩阳区一乡镇小吃店老板为了节约成本,竟然违法使用甜蜜素和糖精钠代替白糖制作馒头。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戴某某经营的小吃店内生产、销售的馒头进行抽检,鉴定结果显示糖精钠、甜蜜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据统计,自戴某某违规使用甜蜜素、糖精钠起至案发时,累计添加使用复配甜味剂2300g,生产销售馒头23000个,收入23000元。
近日,恩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戴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摄入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胃肠消化酶的分泌,使食欲减退,短时间大量摄入糖精钠,少数人会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多脏器损害等,导致恶性中毒事件;甜蜜素在肠内可降解为环己胺,而环己胺是致癌物质,摄入过量将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法官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坚守道德的底线,不碰法律的红线,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