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人民调解+”联调对接机制。健全完善部门间对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访调”“公调”“诉调”对接,基本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程序衔接,上半年,共联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起。
落实“个案指导+”集中培训机制。司法所干警参与化解群众纠纷88件次,分级分批次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23次,实现每名人民调解员年均参训2次以上。
探索“调解推广+”普法宣传机制。推广调解案件“以案释法”,推行调解过程中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动员引导调解员参与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推动实现化解一件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方群众。
推行“个案补贴+”表彰激励机制。对成功调处的调解案件给予个案补贴,对优秀调解机构、调解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累计申报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1624件,发放补贴资金10万余元,申报、表彰优秀调解员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