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通江县司法局:强化法治示范创建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通江县司法局 作者:刘威龙 周海东 发布时间:2022-10-25 10:17:13

日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公布了首批“四川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通江县三溪镇永乐村、新场镇红岩村“单”中有“名”。近年来,通江县司法局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多举措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强引领,提升乡村法治意识坚持创建和提升相结合,对已命名的省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辐射作用,形成有效的示范点、带,引导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引导基层群众理性维权。目前,全县已成功申报命名国、省、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

培育,壮大乡村法治队伍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注重加强村居“两委”、党员、村民小组长等的法律知识培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鼓励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实践,让全县1101名“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壮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队伍。

拓阵地,夯实乡村法治基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乡村现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大院、法治书屋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综合效能,分层分级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横向延展、纵向到底”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体系,夯实乡村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