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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酒为公职人员撑起“保护伞”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0-10-09 15:49:15

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 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一切公务活动禁止饮酒。

该“禁酒令”明确规定,县内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以及接待县外公务活动人员,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审批、一事一购买”的原则审批。

“禁酒令”还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对违反本规定的一律先停职,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首先禁酒令为预防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驾起了防护墙,在醉驾入刑以后,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或醉驾行为屡见不鲜,为此被拘留、判刑导致开除公职,教训深刻,禁酒可以有效防止危险驾驶行为。

其次禁酒令是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的保护伞,有的公职人员酒后失控,失态,严重影响公职人员的外部形象,进而影响公权力的公正性。

再次禁酒令是提倡勤俭节约的有力举措,严禁酒水上公务餐桌,可以节省公务接待开支,狠刹公款吃喝风。(丁如林)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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