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党支部“以案为鉴、廉洁从业” 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蒋 榛 林 旸 发布时间:2021-04-07 23:00:41

   按照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1]14号《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廉洁从业”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以及东兴区委组办[2021]1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召开了“以案为鉴、廉洁从业”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夏军同志、土壤科沈朝晖同志到会指导。


   组织生活会分为会前学习、大会述职、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到会同志点评五个部分。党支部书记陈茜同志向大会作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开展及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围绕“以案为鉴、廉洁从业”万本太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每位参会党员同志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党忠诚负责的态度,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及互评,敢于亮出自我缺点与不足,敢于切中要害提出建议与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做表态性发言。同时,会议民主评议出了冯成金等九名优秀党员。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到会指导同志也结合此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对党员同志提出了要求,要求党员同志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案为鉴,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守住底线、带头廉洁自律,做好党员的带头表率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强化严守纪律规矩、为东兴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蒋 旸)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