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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法院:争吵近三年的邻居在法庭上当场和解了

来源:宣汉县法院 作者:刘洪明 刘琪 发布时间:2025-08-29 09:58:41

从法庭到现场,从争吵到握手——近日,宣汉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困扰邻里乡亲近三年的农村建房纠纷,承办法官用心用情的调解,让对簿公堂的双方解开了心结,最终实现当庭履行协议。

符某、李某夫妻想要翻建自家房屋,故与当地从事农村建房的刘某签订了包工包料的《建房合同》。谁承想,工程启动没多久,双方就在工程款支付、水电问题和房屋质量上吵得不可开交,工程无奈停工。更雪上加霜的是,刘某留存在符某处的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出现损失,双方彻底撕破脸。这场纠纷历时近三年,村社多方调解均无果,邻里关系降至冰点。为讨要损失9万余元,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时,双方情绪激动、针锋相对,都明确拒绝调解。考虑到当事双方积怨已深,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决定“先开庭、再调解”。该案经过两次庭审,案情虽已清晰可判,但法庭上双方依然恶语相向,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难以真正抚平双方心中的裂痕。为解开双方心结,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冒着酷暑,直奔纠纷发生的房屋现场。通过仔细查看房屋现状,核对剩余建材数量,承办法官找到了调解的“金钥匙”!

勘察归来的第二天,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通过巧用“背靠背”策略,分别耐心倾听符某、李某夫妇与刘某的委屈和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辅以案例释明—— 法官们化身“心理疏导师”,一点点疏导当事人情绪,分析利弊。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情与法的交融,终于融化了坚冰。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除《建房合同》,堆放在符某处的建筑材料归其所有,符某夫妇则当庭向刘某支付补偿款4万元。这起纠缠三年的邻里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终于在初秋迎来“拨云见日”的结局。签字付款那一刻,压在两个家庭心头多年的石头落地了。

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避免了判决后可能产生的矛盾延续,更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下一步,宣汉县法院将持续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刘洪明 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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