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5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创新“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开庭审理省挂牌督办的被告人郭某某等十九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据介绍,该案在宜宾中院和翠屏区法院的有力协作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实现了全案证据展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全案十九名被告人中包括一名组织、领导者在内的十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罪率占比达68.42%,开创了全国法院审理同类案件之先河。
那么,该案中“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是如何实现较高认罪率,有力确保庭审效果的?
一是开好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审理重点涉黑案件,向来是法院面临的难题。为审理好本案,在宜宾中院的指导支持下,翠屏法院的审判团队详细制定庭前会议方案,分两次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前后历时10余天。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对本案的关键电子数据进行了全面展示,排除了可能影响庭审进程的程序性问题,明确了争议焦点。
二是信息手段示证,提升庭审效率。为解决该案犯罪事实复杂、证据繁多的困难,采取运用信息化手段展示电子数据,证据材料以PPT形式播放,优化庭审举证进程,无争议证据多媒体快速展示,关键证据和争议证据重点展示,让庭审节奏恰当、层次分明,庭审效率得到提升。
三是关键证人出庭,强化庭审效果。经合议庭全面梳理案件的卷宗材料,确定了“9.02”专案中有两起较为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作为定案的关键事实,并确定该事实的被害人作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鉴于黑社会性质案件被害人惧怕报复,不敢出庭作证的情况,派出专人与被害人沟通,释法明理,运用科技手段,对证人的语音、图像进行保护,打消被害人疑虑,自愿出庭作证。
四是逆向组织发言,防止意外情况。针对庭前会议的争议焦点,梳理出10个庭审点,细化庭审指引,制定庭审时间安排表,采取先易后难的审理顺序,反向提问(即庭审讯问、质证、辩论等环节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发言顺序由轻到重进行),防止庭审中出现诉讼参与人刁难而中断庭审。(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玲 何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