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宜宾市江安法院依法执行完毕案件数及执行到位金额均呈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
据统计,2017年江安法院执行案件495件,执行到位金额5644万元 ;2018年执行完毕案件609件,执行金额6956万元;2019年1至11月执行完毕案件 502件,执行到位金额7350万元,三年共计执行到位金额19950万元。
那么,在取得良好态势的背后,江安法院究竟有何高招?
一、压实执行责任。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实时监控关键流程节点;设立专门窗口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增强执行法官责任心。每月开展审务督察,杜绝简单粗暴执行现象,减少执行阻力,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整合执行力量。一方面在充分配齐执行局执行干警的前提下,将执行队伍分成办案小组,在承办法官统筹安排下,确定执行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各执行小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一条龙”的执行机制,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另一方面,注重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提高执行业务能力。通过开设“微课堂”组织执行干警开展业务技能交流,同时鼓励执行干警学习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做业务领域的专家。
三、强化执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平台,按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集中打击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其拒执罪;同时,加强与工商、房产、公安、检察院等社会各界的联动执行,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拍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充分利用网格员查询系统、“总对总”查控系统,做到执行工作科学化;并与村组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他们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的优势,对部分案件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让其主动履行,争取善意执行,力促案件事结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律温情。(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玲 邱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