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打造全链条司法 构建高效解纷新生态

米易法院攀莲法庭“抓前端 治未病”批量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案件
来源:米易法院 作者:张郗宸 发布时间:2024-04-30 23:16:59

米易法院攀莲法庭地处米易安宁河畔,主要负责办理米易县县城区域内发生的民商事案件。近年来,攀莲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法庭审判实际及辖区特点,主动将司法审判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安宁”为法庭品牌,采取“诉前治理+诉中快审+诉后回顾”的方式,健全全链条司法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通过前端、批量、非诉方式化解,有效促进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批量化解、大幅减少。

诉前治理,源头化解物业纠纷

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易引发批量诉讼,但同时此类纠纷具有标的小、事实清晰的特点,提前化解的可能性较大。在办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时,攀莲法庭加强与县第三方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协同联动,运用“法官+人民调解员”解纷模式,深入开展“诉调对接”。2023年以来,攀莲法庭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对近三年的涉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统计,编撰《米易县物业服务纠纷类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党委政府,加强与住建局、司法局、社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间的沟通桥梁,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物业类矛盾纠纷110余件。

诉中快审,稳步提高审判质效

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攀莲法庭坚持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的独特优势,运用实地走访、“面对面”等调解方式,帮助化解诉辩双方心结,促使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用。针对已立案但调解有困难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攀莲法庭加强对系列案件的识别和梳理,对同类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快审快结,发挥“首案示范”作用,以判促调,经“首案示范”,涉诉小区大部分业主均主动缴纳物业费用,纠纷得到妥善化解。2023年以来,攀莲法庭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42件,调撤率93.13%,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诉后回顾,切实巩固解纷成果

为实现案结事了,攀莲法庭将普法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教育功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审理全过程。将普法与送达工作相结合,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向有履行内容的当事人发送督促履行告知书,通过告知其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针对审结案件及时回顾,分析问题原因,向有关物业公司发送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的制定和执行,帮助物业企业明确自身管理权限和责任,规范自身行为举止,避免出现滥用权力、不作为、不回应等不良行为,助力物业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促进物业类矛盾纠纷“柔性”化解。( 张郗宸)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