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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 耐心调解化纠纷,赠送锦旗致谢意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诸琳 发布时间:2024-05-07 10:44:57

锦旗致谢

“法官,我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被告已经支付了我赔偿款,现在我的生活走上了正轨,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朱某某向承办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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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蔺县法院茅溪法庭收到一份来自当事人的心意,一面印着“为民解忧 公正司法”的红色锦旗。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肯定,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朱某某驾驶摩托车与王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朱某某住院治疗共118天,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某无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保险。

茅溪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朱某某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导致其一年中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住院或就医,身体上的伤痛及沉重的经济压力导致家庭遭受巨大打击,生活蒙上了阴霾。帮助朱某某及其家庭走出困境,重拾对生活的美好期望,承办法官深感责任在肩、义不容辞。在查阅卷宗后,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分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通过前期的沟通,承办法官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伤残等级鉴定意见。鉴于此,法庭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意见出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但因诉请金额巨大、证据还需进一步核实等原因暂未达成一致。前期调解虽未成功,但调解的基础已经具备,茅溪法庭通知原被告双方开庭处理。庭审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引导双方针对有分歧部分进行重点举证、质证,一个半小时后,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其中被告王某某当庭履行了赔偿责任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朱某某的权利依法得到了保障,一家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如我在诉

法庭是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办理的大多是家长里短、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的“小案件”,但每一个“小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其身后整个家庭的幸福。古蔺县法院坚持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纠纷,保障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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