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结婚十余年的牟某与陈某在法官耐心疏导下,以互谅互让的态度达成和解协议。这场“好聚好散”的调解,既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也为当事人十余年的婚姻画上了温情的句号。
陈某与牟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于2025年提出离婚,双方均对离婚没有异议,对共有房产的分割产生了分歧。今年3月,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双方矛盾焦点在于房屋归属与补偿金额,但均有意愿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财产分割不是婚姻的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法官以此为切入点,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引导牟某理性评估房屋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劝说陈某考虑对方实际困难。经过几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房屋归陈某所有,陈某答应补偿牟某10万元,双方约定时间,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给付10万元现金,实现“案结事了,纠纷一站式化解”。
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修复职能,将“和为贵”理念贯穿全程。承办法官表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既讲法理也讲情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这场持续十余年的婚姻虽走向终点,但双方当事人及家庭很感谢法官耐心地调解,均表示虽然两个人不是夫妻了,但是以后双方依然会保持朋友的关系。双方在法庭上展现的理性与包容,正是新时代文明家风的生动诠释。屏山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以柔性司法守护万家灯火,让每一份调解协议都成为社会和谐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