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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裁率仅 1.94% !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赋能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作者:阳阳 发布时间:2025-12-26 16:40:06

2025年12月26日,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前夕,四川院正式发布《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21-2025年)》。报告展现了四川法院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司法理念,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出席发布会并作主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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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四川法院新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从2021年的65件上升至2025年的209件,增幅达221.54%;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从241件增长至332件,涨幅37.76%。案件领域从传统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扩展至互联网数字经济、股权投资、金融贸易等新兴领域,反映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日益广泛。

  数据亮点:低撤裁率、高支持率体现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近五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撤裁率仅为1.9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案件占比10.45%,处于低位运行状态。这一数据体现了仲裁质量的不断提升,也彰显了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仲裁制度健康发展的司法立场。

案件地域分布高度集中,成都地区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量占比近六成,凸显了成都作为全省经济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同时也对优化全省仲裁司法资源布局提出了新要求。

理念创新:支持与监督并重,树优审判理念

四川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深化“支持就是监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在乐山中院和广元中院审理的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中,法院对约定不明条款作出有利于协议有效的解释,尊重了商业实践和当事人真意。成都中院在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事人的案件中,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制度信心。

在监督方面,四川法院坚持依法、有限、高效原则。雅安中院因仲裁庭未告知当事人程序变更,实质影响了当事人质证辩论权利,法院据此认定其违反法定程序而撤销裁决,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底线保障。同时,法院恪守审查边界,成都中院在审查中明确实体争议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维护了仲裁一裁终局的效率优势。

机制突破: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司法效能

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管理,由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集约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四川高院通过“法答网”平台、“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编发专业法官会议简讯等方式,加强条线监督指导,建立全链条案例培育体系。

在多元解纷方面,成都中院于2025年7月与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打造“线上+线下”双层解纷格局。四川高院编印《仲裁维权实用指南》,强化仲裁知识普及,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同时正与省司法厅研究出台《“诉调仲融合”程序衔接办法》,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仲裁化解跟进、司法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格局。成都中院还建立商事纠纷化解专家库,聘任142名调解专家,为多元解纷注入专业力量。

   国际视野: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四川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覆盖39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跨境投资、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2025年,成都国际仲裁院揭牌成立,成都仲裁委入选司法部首批培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名单,为四川涉外仲裁工作注入新动能。

四川法院在涉外审查中秉持依法支持导向,尊重国际仲裁规则。自贡中院在一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中,对当事人合意变更仲裁庭组成的程序予以认可,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探索形成的“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入选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彰显了四川法院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创新活力。

法院负责人表示四川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支持与监督并重的仲裁司法审查理念,提升审查能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更加专业的水平、更加开放的姿态,为营造仲裁友好型法治环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四川分会、成都仲裁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在蓉高校学者,以及中央驻川及省内主要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责任编辑: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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