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先锋工作法”:一名老法官与他的党员执行团队

来源: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岳煜 发布时间:2025-12-31 16:55:19

在南江法院执行局,有这样一个特别的“办案组”:一名58岁的老法官、一名组长、一名法官助理、一名司法警察和一名书记员。他们的特别,不仅在于老中青三代的传承担当,更在于一个鲜明的身份标识——全员皆是中共党员。

他们用行动诠释着,五位党员如何凝聚成一座坚强堡垒,战斗在攻坚克难的执行最前线。而担任这个团队“主心骨”的任法官,将三十余载的沉淀,凝练成一种在党旗下汇聚、在实践中传承的“先锋工作法”。

第一课:百万欠薪案前的“党性三问”

今年3月,一起涉及40余名农民工、百万欠薪的“骨头案”摆在面前。这不仅是数字,更是关乎数十个家庭生计的民生考题。

image.png

行动前,任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召集团队开了一场“战前组织生活会”。他抛出三个直指初心的问题:

“小鲜,如果你是这些等钱回家的工人兄弟,此刻最盼望的是什么?”——这一问,引导年轻的党员助理跳出案卷,用群众视角感知冷暖,将“司法为民”从口号化为共情。

“何组长,如果我们强硬冻结账户,会不会断了企业生路,反而损及长远?”——这一问,启发中年骨干辩证思考,在维护权益与服务大局中寻找最优解,锤炼政治智慧与业务本领。

“大家想想,我们执行的这笔‘百万巨款’,除了是纸面债权,更承载着什么?”——这一问,将全队视线从“讨薪”提升到守护诚信、保障民生、彰显公信的政治高度。

三个问题,如石击水,激荡起全员的初心与担当。年轻党员钻研如何安抚焦虑的工友;中年党员设计“放水养鱼”的柔性方案;任法官则居中协调,将一场潜在对立的强制执行,转化为一场督促履行的良性对话。最终,百万薪金顺利发放。工友们接过血汗钱时的笑容,正是对这支党员团队初心与能力的最佳注解。

延伸课:案卷之外的“人心修复”

在这支队伍看来,党员法官的担当,不止于“案结事了”,更应追求“心结事了”。他们的党性,常体现在法律文书之外的温情里。

在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中,细心的任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读初中的女儿萱萱(化名)因家庭变故沉默寡言,甚至辍学。案件本可快速了结,但他在团队复盘会上提出了更深的问题:“判决履行了,但孩子心里的伤,我们能视而不见吗?一名党员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image.png

在他的引领下,团队思维超越了单纯的法律评判。他们不仅促成了和解,更将萱萱(化名)的困境记挂于心。案件执结后的元宵节,任法官自掏腰包购置新书包和文具,以“任叔叔”的身份登门看望,没有刻意的说教,只有长辈般的关怀与鼓励。

更重要的是,这份关怀并未止于一次探望。年轻的书记员主动与萱萱(化名)家结对,持续关心她的学习与心理。当萱萱(化名)终于重返校园、重展笑颜时,这支党员队伍完成了一次比执行更难、也更珍贵的“人心修复”。这背后,是任法官作为“主心骨”,向年轻队员们亲身示范:党员的先进性,就体现在比别人多想一步、多做一步的为民情怀之中。

传承课:锻造一座“擅思考、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一个案子办得再漂亮,也只是过去式。我们要留下的,是一个能不断打胜仗的团队。”这是任法官常说的话。在他的带领下,一套源自党性自觉、成于实战淬炼的“先锋工作法”日渐清晰:

“党性研判”先行。面对重大案件,首先召开“诸葛会”,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高度把脉定向,确保执行每一步都站稳人民立场。

“实战传带”随行。任法官把每一次外出执行都当作流动党课。他鼓励年轻人冲在一线,自己在关键处“点穴”指导,风险前“托底”保障,让年轻党员在“摔打”中快速成长。

“复盘淬炼”升华。无论案件大小,事后必开“复盘会”,既总结业务得失,更检视宗旨意识。他们将涉民生案件的经验、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沉淀为《执行案件中人文关怀操作指引》,让个人感悟转化为团队的共同准则。

image.png

这套以党建为魂的工作法,催生了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今年以来,这支党员先锋队办理了1400余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4000万元。数字背后,是“老中青”三代党员的能力迭代与默契协同。

如今,团队已形成强大的内生动力。那始于初心的“党性三问”、嵌于执行的“实战传带”、成于反思的“复盘淬炼”,如同团队的精神引擎,驱动着这座战斗堡垒持续攻坚。

这正是“党建带队建,队建促执行”的生动写照。它让一个先锋队,锻造成了一个擅思考、能战斗的坚强堡垒。在这面永不褪色的党旗引领下,他们正以坚实的步伐,丈量着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