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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办案化积怨 诉前联调促人和

来源:资中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玉婷 发布时间:2026-07-06 16:18:52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近日,资中县法院龙江法庭联动村委会到涉案鱼塘开展实地勘察与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三兄弟间多起关联矛盾,不仅将纠纷就地化解,更让亲情得到有效修复。

原告与两名被告是同胞兄弟,三人此前合伙开挖鱼塘、养殖经营,共享鱼塘收益。近期因邻里琐事引发嫌隙,原告认为被告兄弟二人修建鱼塘时的堆土侵占了他的承包土地,遂诉至法院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韩勇研判认为,该案系亲属间涉农纠纷,争议涉及土地边界、鱼塘施工等事实,仅靠书面材料难以精准厘清争议,同时了解到此次土地侵权争议只是三人的矛盾导火索,彼此间还积压着土地互换、水井使用权等多年未决的纠纷,若简单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可能加深兄弟隔阂,还会引发后续连锁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立即赶到现场,沿着田埂逐一查看鱼塘全貌、争议堆土的地块及周边土地现状,核实土地四至范围、鱼塘开挖堆土的实际影响,并听取三兄弟的陈述,逐一梳理矛盾根源与各方诉求。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法官联合村委会干部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亲情伦理三个维度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厘清土地权益、侵权责任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兼顾兄弟情谊与生产便利,针对鱼塘经营权益、土地互换方案、水井使用规则逐项协商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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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小时的现场沟通与反复磋商,在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共同见证下,三兄弟就鱼塘权益、土地置换、水井使用等全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书面协议。积压多年的兄弟矛盾最终在鱼塘岸边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田间调解是资中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下沉司法服务的生动缩影。通过“法官上门+村委联动”的基层解纷模式,既减轻了群众诉讼成本,又实质性化解关联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资中县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调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刘玉婷)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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