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四川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2016—2026)”新闻发布会。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通报四川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工作情况,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典型案例,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清明通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运行情况。
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从2016年6月成立以来,截至2026年6月,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737件,其中:刑事案件11145件,民事案件7988件,行政案件8504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00件;一审案件24942件。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3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聚焦三大领域精准发力。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一审审理污染环境案件1441件(以下案件数量均为一审案件数)。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审理盗伐、滥伐林木、森林草原失火等案件4225件6170人、非法采矿案件709件2201人、非法捕捞案件3201件6096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973件13865人,审理涉耕地保护案件4203件、涉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522件,关停小水电69座,退出矿业权21宗。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审理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案件3000余件,出台“双碳”服务保障意见,设立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
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省法院及22个中院、122个基层法院均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专门审判团队。精选员额法官441名,充实法官助理302名。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审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1236件,组建179名专家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出台服务美丽四川建设、黄河流域保护等司法政策文件,制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量刑指引、生态修复基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协同共治格局持续深化。与重庆、陕西、甘肃等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共同守护长江、黄河、青藏高原、大熊猫国家公园及川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省内推动建立“一园三江”环境司法协作体系,出台“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意见,全省法院结成“纽扣法庭”73对。
特色司法品牌影响力凸显。出台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导全省22家中院成立生态文旅司法协作联盟,常态化开展“安逸四川·司法同行”专项活动。构建以“绣蜀”总品牌为引领,涵盖“纽扣法庭”“四圈四同”“云上金顶”等十大区域特色品牌的“1+10+N”环资司法品牌矩阵。“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第三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等会议在川举办。
发布会上,20件典型案例涵盖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司法应对、文化遗产守护等领域,展现十年来四川法院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司法担当与生动实践。覆盖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矿山、农田等生态系统的16个司法修复基地,运行规范、成效显著,基地聚焦五大功能定位。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元年。四川法院将立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核心职责,全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四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擦亮四川环境司法品牌。
(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杨睿 舒程)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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