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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清晨,法庭来了三位熟悉的“客人”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吴玳瑛、李庆 发布时间:2026-08-24 17:46:55

夏日清晨,阳光还在法庭门口徘徊,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迎来了三位熟悉的“客人”——妈妈牵着两个女儿的手,其中一个小姑娘怀里抱着一份特殊的“礼物”。法官见到母女三人很开心,蹲在孩子身前,轻声询问近况。一番问答之后,姐妹俩笑盈盈地展开“礼物”——一面写有“倾心为民,尽职尽责”的锦旗。这份意外的惊喜,不仅是对法官的感谢,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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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信任,源自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几年前,夫妻协议离婚,两个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按协议每年支付两万元抚养费,并承诺另行全额承担孩子的教育费和重大医疗开支。然而多年来,父亲一直未能按时履行。无奈之下,母女三人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父亲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但法官并未因父亲缺席而简化工作,庭审之外,法官主动了解两个孩子的真实生活状况:母亲身患多种疾病无法工作,家庭没有稳定收入,两个女儿的学习和生活都面临不小的压力。

案件的关键在于:离婚协议约定父亲每年支付抚养费两万元,而抚养费在法律上本就包含教育费、医疗费,那么教育费是否还能另行主张?面对争议,法庭没有简单地套用法条,而是仔细审查了离婚协议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载明,教育费用由父亲另行承担,这是对孩子权益提供的额外保障。2025年,双方重新达成的协议也延续了这一约定。法庭认为,法律不禁止父母就某项费用另行约定,只要此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有利于未成年人,就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法庭判决支持了原告关于教育费用由父亲承担的诉讼请求。

判决本身也许并不惊天动地,但对这个家庭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支撑。作为办理家事及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法庭,江宁法庭始终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放在首位,让每一起案件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也多一分将心比心的关怀。

法理之内,是公正;法理之外,有人情。家事审判的温度,就藏在这每一次“多做一步”的坚持里。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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