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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法院 “海棠花开” 团队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30 15:39:23

近日,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妇女建功 “十五五”、奋进新时代。

乐山法院“海棠花开”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荣获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荣誉称号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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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法院立足辖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司法保护工作实际,倾力打造“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秉持“法润、聚向、护育、绽放”工作理念,将审判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统筹审判执行、判后帮教、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工作,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聚焦审判主责主业。深化涉未案件专业化审理,审结的全市首例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审结王某某诉某美容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推动40余名缓刑未成年人重归正途,其中2人重返校园,10人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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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延伸司法职能。组建“乐法妈妈”宣讲团,48名干警受聘担任5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庭审1000余次,累计覆盖师生8万余人。开设“乐法妈妈信箱”累计收到青少年来信800余封,联动妇联、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1158封致家长信,积极开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暨心理健康公益课堂,制作播出“乐法妈妈”微课堂23期、“乐法少年说”普法视频22期,进一步引导学生、家长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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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厚植司法温情。联合多部门搭建帮扶协作平台,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服务50人次;开展“法治送高墙”活动,对乐山籍未成年犯开展判后关心帮教,助力犯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以专业与担当书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答卷。

下一步

乐山法院将充分发挥集体示范引领作用

持续擦亮 “海棠花开” 品牌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汇聚保护合力,护航少年茁壮成长

推动全市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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