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富顺法院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研讨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伍国丽 发布时间:2021-04-12 21:32:43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履职能力及服务水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富顺人民法院组织策划了“法官面对面·《民法典》专题研讨”系列活动。49日,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赵永刚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部分及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为题进行授课。

DSC_3637.JPG

赵永刚结合年家事审判工作实践,通过引用案例,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修改条文进行讲解,着重从《民法典》中禁止结婚条件的修改、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夫妻债务及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方面进行解读,并就审判实务中遇到疑难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富顺法院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系列培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伍国丽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