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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调促化解 东兴区法院成功调撤一起涉农行政许可纠纷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法院 作者:梁 潇 发布时间:2021-05-10 21:20:40

“我申请撤诉,非常感谢法官的协调,让我拿到了营业执照,可以安心的把养殖的黑猪卖出去,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好事。”近日,原告李某在内江市东兴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撤诉时向承办法官说到。

原告李某于去年年底租赁内江市东兴区三湾街148150号店铺用于经营黑猪肉、鱼等农副产品,后向被告某市场监管局递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个人身份信息、房屋租赁协议及租赁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被告收到申请材料后,未在25日内向原告发放个体工商业执照,仅口头告知原告拒绝办理,亦未向原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后经原告多次沟通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为原告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因临近年关,若不能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原告所饲养的特色黑猪肉将不能出售,损失巨大。承办人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与被告相关部门领导及上级机关进行了沟通,指出被告在工作上的不足和违法事实,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化解该起纠纷。经过承办人的多方协调、耐心释法析理,被告主动为原告办理好营业执照,并于庭前亲自送到原告手中,最终原告申请撤诉。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东兴区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利用走访、座谈会、司法建议等形式,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已结案8件,其中7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梁 潇)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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