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叙州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带着国徽到合什镇保宁村,将巡回法庭搬进被告家,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江某、江某甲与被告蒋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告蒋某某于开庭后次日自然死亡,案件宣告中止诉讼。后经原告江某、江某甲申请,法院追加被告蒋某某的继承人蒋某甲、蒋某乙为被告。
2021年8月18日,民一庭法官再次到合什镇保宁村开展巡回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释法说理,悉心劝导,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当事人达成一致,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两次巡回法庭进农家,充分考虑到被告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居住地较远等因素,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双方参与诉讼,切实解决当事人纠纷,彰显司法温情。此举既体现叙州区法院贯彻执行诉讼便民利民和司法为民原则,以确确实实的行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又有助于通过巡回法庭让当地群众亲身感受到审判机关执法断案,为群众实地普法,提高法治观念,彰显司法权威。
下一步,叙州区法院将继续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组织开展巡回法庭,充分践行初心使命,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叙州区法院 马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