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我今天要过来交钱……”
“泸县地震,法院办公楼受损严重,我们今天暂停办公了,出于安全,你过两天再来吧……”
“麻烦你给我办了嘛,我要急到去外地做生意,被限制消费太不方便了……”
9月16日,泸县地震当天,正在云龙镇战旗村排查对口帮扶群众灾情的执行干警周易,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在王某的再三请求下,下午14时许,周易调查完村民受灾情况后,便驱车赶回县城,办理四川德智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据悉,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四川德智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3万余元拒不履行。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王某银行账户并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王某深深感受到生活多方受限、极不方便,便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执行案款已转入“一案一账户”。
(周文莉 邱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