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组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重庆洋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邮寄来的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廉洁奉公”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当事人送的感谢信和锦旗
今年7月2日,申请执行人重庆洋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成都)定作合同纠纷立案执行。经承办法官了解,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定作的活动板房实际使用方在内江白马工业园区内有在建工程,联系上被执行人后,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双方于7月28日达成执行和解。
9月,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反应,被执行人尚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款项,请求恢复执行,将被执行人的法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名单。承办法官得此后,先让被执行人暂缓申请恢复,待与被执行人沟通后再行决定。
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调查与走访,并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将查封其定作的活动板房。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其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不能按期支付,希望能再延期到十月底付清。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的确经营困难,若查封后企业没有经济收入,经营更是雪上加霜,且还款态度良好,承办法官再次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向其客观分析本案实际情况,看能否再给被执行人一些期限,如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再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后来被执行人在10月下旬付清了剩余款项。
执行工作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此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为企业,从立案到达成和解仅20余天,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实际情况,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本案的公正、高效执行是市中区法院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的缩影,更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举措。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执行工作职能职责,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江提供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