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今年夏季被告晏某与其朋友叶某等人,来到屏山县收购茵红李。在收购期间,晏某一行入住了原告李某的农庄,在办理入住登记时,晏某与李某沟通,希望能够离店时再结账,原告李某爽快地答应了被告晏某的要求。被告晏某等人在原告李某店内居住、吃饭,共消费了6950元,在住宿期间,被告晏某陆续向原告李某支付了2000元,剩余4950元未支付。办理退房登记时,被告晏某请求原告李某能宽限一个月,待茵红李卖出去后再结清房款。原告李某见被告晏某态度诚恳便答应了,没想到之后原告李某向被告晏某催收所欠服务费时,被告晏某却支支吾吾,完全没有支付的意向。原告李某一气之下将晏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书楼人民法庭立案后分别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但因省内突然爆发的疫情,当事人内心十分焦急,害怕因为疫情不能按时参加庭审导致开庭延期,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确定开庭方式。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做到防疫、庭审两不误。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就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提前梳理出双方争议焦点以节省庭审时间。开庭当日,承办法官提前与原、被告双方联系,耐心指导原、被告双方正确使用“云上开庭”小程序。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了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宴某以分期的方式支付原告李某的服务费,圆满解决了这一服务合同纠纷。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对疫情期间法官灵活的工作方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而法官则表示依托网上办案平台,是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能让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更加方便、快捷,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肖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