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叙州区法院、感谢袁法官,尽心尽力地调解,使我们的案子得到了圆满解决,我们老两口后半生有了保障!”近日,近90岁高龄的案件当事人田某、龚某将一面印有“司法和谐春风暖心 依法调解法理服人”的红色锦旗送到袁洪林法官手中,并握着袁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案件简介
原告田某为抗美援朝退伍老兵。1973年,田某与前妻唐某在南广镇顺江街修建了三间砖木小青瓦房。田某与唐某共生育二子一女。后唐某去世,该房屋未进行继承分割。1991年田某与龚某再婚。1993年,田某退休后一直与龚某居住在该房屋内。2021年初,南广镇顺江街进行拆迁。田某却未等来拆迁的消息,而后得知,大儿子田某1已经与拆迁办签订了协议。自己修建并居住了三十来年的房屋,拆迁却没有自己的份,田某、龚某一气之下,将三个子女诉至叙州区法院南岸法庭,请求法庭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归属。
袁洪林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审理,得知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在2000年办证时已办到田某大儿子田某1名下,该房屋并未办理有房产证,仅有的权属证明即为田某1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考虑到此案案情特殊,若按物权纠纷处理,原告的诉求很有可能得不到保障。本案又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房屋修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又系农村建房,没有房权证,就案办案无法解决双方矛盾纠纷。且该案牵涉拆迁,南广镇现面临拆迁的户数较多,该案可能引发示范效应,案件处理不好,会引发不好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后,及时向拆迁办了解情况,把双方的焦点引向拆迁补偿安置上。经过多次向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并协调拆迁部门,积极为双方创造调解机会和条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和睦亲情得以维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叙州区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叙州区法院 张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