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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留水养鱼”巧执行,执行和解挽亲情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傅腾 发布时间:2022-05-06 16:55:51

“同志,我也很想早点把钱还给我表姐,但最近猪价走低,我实在没办法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被执行人李某在电话那头无奈地说。

图片1: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jpg

我知道他有难处,但是我借给他的都是血汗钱,总得有个说法吧。申请人郝某细说。

原来,李某夫妻与郝某细夫妻系亲戚关系,2010年至2011年间,李某夫妻因开展经营活动需资金周转,先后向郝某细夫妻借款16万余元,在偿还部分借款后,李某夫妻因资金周转困难未继续偿还。2021年,经筠连县法院主持调解,李某夫妻与郝某细夫妻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夫妻于2022年1月底前还清借款。不料,因猪肉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经营养猪场的李某收益下滑,偿还借款面临困难。因还有7.8万元没有收回,无奈之下,郝某细夫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基本案情后,执行干警从亲情、法理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图片2:被执行人把现金交到申请人手中.jpg

这钱应该还,但是现在他确实有困难,如果我们强制执行,他经营的猪场可能面临倒闭生计都难以维持,这也许不是你想看到的吧。” “你表姐也不容易,借钱给你十多年,要不是因为亲情关系,估计早就跟你闹翻了。执行干警语重心长地双方当事人说。

5月5日,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调解,被执行人李某在法院调解室内,将3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郝某细手中,并达成从2022年10月起,每月支付5000元,年底前付清全部借款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波动影响,部分商家陷入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短缺的困境,筠连县法院在办理此类执行案件过程中,在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因客观原因造成被执行人暂时履行不能的案件精准施策、留水养鱼,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古静 傅腾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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