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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依法带娃 做合格家长 法官说“法”给你听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周 萍 发布时间:2022-05-13 11:26:19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5月11日,在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隆昌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邀请石燕职业中学的学生、老师及家长代表在法庭现场旁听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休庭后,经济开发区法庭干警结合当天庭审的案件,着重向参加旁听的家长代表对家庭教育中的法律误区、盲区进行深入剖析,引导提醒家长朋友们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科学教育、依法带娃,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守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法庭干警向同学们及家长代表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手册,宣传家庭教育知识。

接下来,隆昌市法院将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职能作用,持续发力,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法律指导,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周 萍)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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