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仁寿法院组织召开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眉山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调整的具体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市多家媒体代表参加了发布会。会议由仁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乐主持。
会上,仁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巍耀介绍了仁寿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202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管辖规定》),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等七类案件外,眉山市范围内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符合相关规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仁寿法院集中管辖。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相关通知后,仁寿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要求用好用足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眉山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仁寿法院已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领导统筹,并安排了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作为主审法官,按照“一审一书一助”要求,高标准配置审判团队,确保按时受理有关案件。
下一步,仁寿法院将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采取跟班学习、专项辅导、类案指导等方法,提升处置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审判委员会、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庭务会开展专题学习,明晰有关法律适用、程序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为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莫秀娟 四川法制网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