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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晨曦到月色,小镇法庭一天调解成功12起案件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霞 发布时间:2023-03-06 09:33:41

基层人民法庭 高大气派的办公楼,却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群众需求,充满着人情味和家长里短的地方。作为老百姓接触到法律的最前沿阵地,屏山法院龙华法庭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天成功调解12起案件,这个法庭用了什么招?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8:00 清晨 诉前调解解纠纷

“你好,我是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周法官,我们刚收到了龙某某起诉你……”清晨8:00,龙华法庭干警已经早早起床做好今天的工作准备,趁着开庭前空隙,法官挨个对新收案件审查后联系当事人。今天打的第一个电话是一起民间借贷的被告李某,经沟通了解到李某对借款的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只是由于投资失败,未能及时归还龙某借款。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多年好友,法官尽量缓和双方情绪,维系双方友谊,通过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李某电话中表示愿月底前支付现金12000元给龙某,龙某表示同意。电话沟通后,双方当即到法庭完善了调解手续,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

在龙华人民法庭,很多矛盾纠纷都会经过诉前调解,虽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达成调解,但法官息诉止争,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解决诉累的心从未改变。

9:30 开工 庭前调解化风险

周法官:“韦某某,曾某某起诉你的案件我们再开庭前再次组织你们双方调解。”

这是一起同居纠纷案。屏山县中都镇65岁未婚男子曾某,经人介绍于2020年11月与本镇60岁丧偶且育有3孩的女子韦某相识。两人相识后立即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因琐事频发矛盾。期间,韦某取走曾某全部存款8万元,因此矛盾再次升级,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后经过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调解,形成了调解协议。尔后,韦某便躲了起来,对调解协议中约定的偿还钱款事宜不予兑现。曾某便诉至法院,甚至扬言要杀了韦某,韦某小儿子也威胁曾某要同归于尽,眼看一起民转刑案件,一触即发。

经了解,两人矛盾起因是双方对彼此了解不够,性格不合,以及韦某短期内将曾某存款全部取出后便不再与其共同生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即将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经过2个小时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同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矛盾恶化升级,维护了社会稳定。

13:00 午餐  晌午间隙论方法

“该吃午饭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干警们才发现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为节约时间,大家就近找了一个小餐馆,一边吃饭一边聊工作。哪个案子调解的过程中遇到了瓶颈,哪个案子又推进受阻,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就在午餐的饭桌上产生。今天大家的心情比较轻松,在承办法官调解案件的同时,法官助理也调解成功了三起案件。

13:30 --19:30 定纷止争化批案

“法官,请你帮我看看我的这个材料……”午饭刚过,一群人就找到了法庭。经了解,来起诉的原告彭某等6人于2020年在被告王某承包的雷波县城某建筑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王某尚欠彭某等6人工资8万多元,并向其分别出具了欠条,后彭某等人多次向王某索要工资无果。双方都是屏山县中都镇的老乡,过年回家,王某再次搪塞彭某等人,无奈之下,彭某等人写了诉状准备到龙华法庭提起诉讼。为了能使彭某等人尽快拿到工资,接到案件后,法官立即联系到被告沟通了解情况。被告称拖欠劳务工资是事实,自己的资金链暂时断了,现无力支付尚欠劳务工资。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矛盾不大,有调解的可能,于是立即驱车赶往被告家中,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宣讲相关法律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为原告分析利弊,缓和激动情绪,回归协商平台。最终,双方约定,王某在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其劳务费,双方当场签下调解笔录,一场群体性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20:00 挑灯夜战调解云   

2012年,女子俞某与男子林某登记结婚,次年10月俞某生育一子,林某便外出务工。俞某带着儿子长期居住在娘家,长久分居的夫妻即使通过微信联系也常常以争吵结束对话。2018年开始,俞某多次提出离婚,林某便拒接电话,双方再无联系。前不久,俞某向龙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请与林某离婚。

承办法官多次拨打林某电话未果,今天下班后承办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林某,终于在电话那头听到了林某的声音。林某远在浙江,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自己也认为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双方感情名存实亡。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立即指导双方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进行调解,多年不见的二人在线上“见面”。在法官的主持下,晚上10:00双方最终确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了儿子的抚养问题。至此,这件远隔千里多年迟迟未能审结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3 : 00 休息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干警们开始准备休息。

龙华法庭干警坚信办案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能够为群众定纷止争,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就是在这平凡又普通的一天天中,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探索中,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屏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周霞)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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