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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四个检视”纵推“以案促改”

来源:攀枝花西区法院 作者:李东锴 发布时间:2023-03-22 19:19:30

为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市政法系统“以案促改”专题整改推进会精神,攀枝花西区法院坚持“四个检视”纵向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检视,抓实廉政教育推进以案示警。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张正红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季雷同志在全市政法系统“以案促改”专题整改推进会上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全体干警收看区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蠹之祸》,并围绕省纪委监委通报谢忠华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反思讨论。组织党员干警赴米易县新山乡新山村傈僳族家风传承示范点开展了“好风传家”家风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院长与全体干警进行廉政教育集体谈话,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层次与干警开展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时限,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定自我革命的勇气。开展反思教育、警示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家风教育和政德教育6次,谈心谈话100人次。

二是坚持“责任”检视,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成立西区法院开展谢忠华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以案促改”任务落实分工表,明确整改项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定了6个专题教育、4个专项整治项目、5个工作机制,共计38子项目。做到院党组主动担负起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要求,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求本院各部门要对照任务落实分工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切实拿出务实过硬的举措,坚决、彻底整治相关问题,并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同时,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日常审务督察范围和党员积分管理,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导致整改不到位的,要求补充整改或重新整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有关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坚持“自我”检视,开好民主生活会专题整改会。扎实做好谢忠华案“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专题整改会会前准备,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季雷同志提出的六个方面下功夫,对标谢忠华案暴露出的5个问题,从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廉洁从政、政商交往、家风家教、修身律己、秉公用权、责任落实等8个方面进行自我剖析,查“病因”、除病“症”、拔“病根”。同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院领导带头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二条措施》,切实履行好党组班子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成效。坚持以上率下抓执行,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树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标杆,引领带动全院干警自觉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审务督察23次,及时发现纠正问题9个。

四是坚持“问题”检视,扎实专项整治确保以案促改。坚持将“以案促改”工作同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区委总体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结合起来,同抓好法院中心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特别针对法院系统重点整治枉法裁判、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从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严防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及配偶子女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严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督促干警自觉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高度警觉年轻干部作风不扎实、规矩意识不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症下药,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开展干警提醒谈话2人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人次,“三个规定”报告16件次。(李东锴)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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