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武胜县城南幼儿园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2 11:24:10

为切实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扎实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力争尽早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上级指示安排,11月11日下午,武胜县城南幼儿园联合县中医院组织全园幼儿开展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工作。

接种前该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了《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准备工作的通知》《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规范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武胜县城南幼儿园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该园先后组织召开《疫情防控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题会》《3-11岁人群疫苗接种推进会》杜园长在第一时间作出工作部署,科学安排接种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求按照“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因地制宜、分年龄段做好组织安排,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科学、规范的开展。

QQ图片20211112112433.png

宣传动员  应知尽知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多层次、全覆盖正面宣传国产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积极引导适龄人群接种疫苗,逐一告知疫苗接种要求、具体接种时间、接种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营造社会鼓励、学校支持、家长乐意的舆论氛围,落实应接尽接的要求。

QQ图片20211112112525.png

该园在县中医院的指导下科学设立预检分诊室、接种室、留观室、异常反应处置室等场所,保证接种流程全过程单向不反复,做好接种“前、中、后”三个环节跟踪服务。以班级为单位,家长带领幼儿保持一米间距依次接种。

QQ图片20211112112616.png

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校园进出管理,家长进入校园严格落实错时错峰入园、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消毒等防疫措施。

QQ图片20211112112644.png

接种进行时......

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家长们带领幼儿,手持家长身份证、幼儿户口薄、幼儿预防接种证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新冠疫苗接种健康状况登记表、幼儿接种登记单,保持一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

QQ图片20211112112732.png

接种流程

健康询问(预检)→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一、预检分诊 验证疫苗信息

医护人员详细询问孩子近期身体状况,是否有过敏史、感冒发烧或腹泻等情况,确认能否接种,同时对事先录入的幼儿信息进行验证。

QQ图片20211112112754.png

二、接种疫苗

孩子在家长和老师的陪伴下,按编号到接种点排队接种。接种过程中严格落实幼儿(监护人)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错峰接种等个人防护措施。老师们帮助他们克服紧张和不安情绪,鼓励他们勇敢接种,孩子们逐渐消除了对打疫苗的恐惧感。

QQ图片20211112112825.png

三、留观30分钟

为缓解幼儿的紧张情绪,该园安排了班级老师全程陪同。同时,在留观室播放幼儿感兴趣的动画片安抚幼儿情绪。

QQ图片20211112112848.png

老师和医生还细致地提醒家长们回家后继续关注幼儿状态,监督幼儿避免剧烈运动、不吃生冷辛辣食物、当天不洗澡等。留观半小时后,家长带领幼儿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签离。

QQ图片20211112112907.png

确认签离后,按规定的路线安全离园。

孩子们领取了幼儿园特意准备的安抚食品,可口的面包和牛奶。

QQ图片20211112112929.png

接种工作在医务人员、全体师幼及家长们的共同配合下有序进行,除接种其他疫苗、有过敏史、感冒发烧或腹泻等接种禁忌的幼儿未接种疫苗外,其余幼儿均已接种疫苗第一剂。

领导亲切关怀•暖人心

县卫健局周建波局长莅临该园指导疫苗接种工作,对预检分诊区、接种室、留观区、应急处置室等场所进行察看,仔细了解了接种点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疫苗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周局长指出,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各接种点要派专人指导,优化接种流程,全力以赴构建起有效的全人群免疫屏障。

QQ图片20211112112949.png

保护好孩子,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和希望。在这场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面前,接种疫苗,对自己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家人而言是呵护,是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是屏障。让我们携起手来,继续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疫苗接种工作,为加快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共助一“臂”之力!(武胜县城南幼儿园)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