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意见》。蓬安县财政局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做好《意见》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意见》的热潮。
一、层层传达,深入学习《意见》精神
《意见》出台后,庚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于3月22日在政府常务会上对《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在局党组会、职工会上学习传达了《意见》精神,对《意见》中财会监督新内涵、新定位及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重点任务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玉祥同志对如何抓好落实提出了贯彻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二、多措并举,营造学习《意见》氛围
为拓宽学习渠道,通过宣传栏、工作群、微信推文、大屏投放、印发海报等形式,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引导各单位学习《意见》,并印发《关于做好<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覆盖、全方位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以学促行,推进学习《意见》见效
一是聚焦重点,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推动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三大重点”,运用多种手段,切实加强监督约束,严厉打击财会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把握要义,促进各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立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管体系的高度,准确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定位,逐步构建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建立各类监管主体横向协同,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冯钰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