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东兴区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学习暨业务能力提升推进会召开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蒋 榛 发布时间:2021-02-26 11:24:01

225日上午,内江市东兴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学习暨业务能力提升推进会。东兴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乐出席并讲话。
    会上,大队负责人胡孝礼传达了224日全国及市生态环境局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会议精神。带头领学了《条例》中监管执法方面重要条款,并针对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以及在线监控管理、环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调处等几项重点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罗乐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遵守节后工作纪律,特别是请销假工作制度。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学习,采取集中学和个人学,线上线下以及咨询请教相结合的方式,弄懂吃透《条例》法律条款,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执法工作,保障执法效果。三要严格保密投诉人基本信息,积极调处环境纠纷,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需提前介入群众进行宣传引导,注重与群众沟通方式方法,注入生态文明思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达到禁放预期目标。(蒋 榛)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