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检察院开展“林长+检察长”宣传活动

来源:威远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6 20:16:59

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爱绿护绿、保护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近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会同县林长制办公室、县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到滨江公园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jpg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结合近年办理的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典型案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方式,积极向周边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知识,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

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了群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形成共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30余次,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该院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涉林执法的密切协作,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绿色经济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威远县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