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共同推进司法公正,7月11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巴根戈应邀列席得荣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包括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合议庭意见等内容。审委会委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深入讨论。向巴根戈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委员讨论后,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从检察机关视角出发,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法院审判委员会经充分讨论,最终采纳意见。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庄严使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实质化举措,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具体体现。下一步,两院将持续依托审委会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实质性化解案件争议,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次仁志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