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

来源:得荣县检察院  作者:王庆忠 发布时间:2019-12-03 09:16: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此次学习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庆忠领学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他要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这是保护检察人员的重要举措和不如实记录报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图片1.png

    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强调,全院干警要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一是要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做到公正无私,公开透明,秉公执法,依法办案。二是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办案安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三是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肃纪律,严格排查,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全面记录、如实汇报。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全面、如实记录相关情况,不断强化自身约束,坚决不踩纪律红线,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每一个案子都公开、公平、公正。(得荣县检察院 王庆忠)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