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彭山区检察院与眉山市检察院联合举办 送法进村宣讲活动

来源:彭山区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1 21:35:53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切实增强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自觉远离毒品。1210日,彭山区检察院与眉山市检察院在彭山区观音街道果园村联合举办了一场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送法进村宣讲活动,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李永伟、市级代表委员、村社干部及党员干部等100余人参加。

宣讲会上,彭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PPT演示,从毒品种类、毒品危害、毒品犯罪及如何防范毒品犯罪四个方面深入讲解,用一个个现实残忍的案例、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片和一串串令人胆寒的数据以案说法,深刻揭露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产生的重大危害,告诫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呼吁群众对身边的涉毒情况积极进行举报。同时,耐心地接受了群众的各种咨询、提问,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向受邀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禁毒普法宣传资料。

随后,检察官和受邀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积极征求代表委员对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对该场普法宣讲活动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建议检察机关能尽量多地丰富普法形式,如进小区、进社区开展宣讲;并积极发挥大数据作用,有针对性地到案发率高的乡镇、行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身边事、身边案例以案释法,满足老百姓对普法教育的需求,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减少社会犯罪,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送法进村,变单纯组织参观、座谈为紧紧围绕检察职责互动交流,实现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和走近检察机关,提高了检察工作群众认知度。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