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金阳检察:庭审进校园 以案说法防毒害

来源: 金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白晓斌 发布时间:2022-05-11 20:40:07

微信图片_20220511203950.png

毒品作为潜伏于未成年人身边的“杀手”,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防毒禁毒意识,金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办理一案、教育一方”的办案理念,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5月10日,金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在金阳中学高中部公开开庭审理保格某某运输毒品一案,全校20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接受了一场法治洗礼。

微信图片_202205112039501.png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人保格某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运输毒品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保格某某的犯罪事实,就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对旁听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希望祖国的未来、亲爱的同学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把握大好时光,学习知识,用自己所学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旁听师生全神贯注,全场庄严肃穆。短暂休庭后,合议庭经慎重评议后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保格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人民币。

微信图片_202205112039502.png

庭审结束后,金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现场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向该校教职员工详细介绍该制度出台背景、报告情形等,并发放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单100余份,同时还向参与旁听的学生发放了“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校园禁毒宣传手册500余份。

微信图片_202205112039503.png

将庭审“搬”进校园,以鲜活的案例进行禁毒宣传,让广大师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不仅增强了大家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更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庄严。真正达到了“审一案,育一片”的效果。(白晓斌)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