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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暖心服务”!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做优做实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

来源: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周婷 肖翔 发布时间:2023-07-05 15:24:00

近日,彭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收到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的一份异地阅卷申请,在核验确认律师身份无误后,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将电子卷宗推送至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成功实现了成渝两地律师跨区域异地阅卷。

自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彭山区检察院全面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着力做优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跑”替代“律师跑”。自2022年12月以来,彭山区检察院共办理跨省异地阅卷1次,跨市异地阅卷4次。

一是协同配合到位。为推动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顺利开展,彭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落实异地阅卷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案件管理部门、技术信息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案件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本部门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研讨《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联合本院技术部门提前开展系统测试练习,演练熟悉业务操作流程,找准工作的难点和发力点,增强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全力保障异地阅卷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宣传推广到位。自异地阅卷功能上线以来,该院始终把宣传推广作为做好律师异地阅卷的基础性工作,做实做深宣传,切实保证推广有力,扩大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大力开展律师异地阅卷 “大走访”活动,与当地律所沟通联系,告知开展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的情况,并就律师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开展专项座谈;通过“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宣传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向来现场阅卷律师充分介绍律师申请异地阅卷的操作流程;借助律师电话咨询、检察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场合做到宣传推广全覆盖。

三是能动履职到位。在案件管理部门设置律师阅卷专员,专职负责律师阅卷接待、审核工作,对于申请阅卷的律师,提供“一对一”服务,对律师“手把手”引导,确保律师熟练掌握异地阅卷适用范围、申请需求;为确保律师阅卷工作的高效规范与安全保密,在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对三书进行审核,审核把关后再与办案检察官进行沟通,确定可以异地阅卷,及时通过系统将卷宗推送给就近地的检察院,努力做到当日审核、当日答复,提升阅卷服务的便捷高效,让律师实现“家门口”完成阅卷。通过主动回访倾听律师的操作体验,对系统功能、工作机制的意见建议等,定期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台账,及时研究完善,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律师开展异地阅卷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在日常的检察工作中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该院相关领导表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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