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国家司法救助中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初心,久久为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用心用情解决申请人急难愁盼的问题与困难,真正做到了“案结解民忧、事了暧民心”。
救在当时,解决燃眉之急。在2022年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刑事被害人家中只留下张某贵老人(83岁)和还未成年的张某娇、张某葆两孙女完全依靠亲戚黄某某家负担赡养和抚养。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救助中发放给张某贵家合计救助金额4万元,全力为其排忧解难,妥善处理好生活上的困难。此外针对张某贵家的农村低保、入学费用减免、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种问题协调乡镇、民政、学校各部门一一进行综合、全面、妥善解决处理,切切实实解决了张某贵家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多方协调,助解百姓难题。今年4月,在得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向某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中,家庭负担较重、生活十分困难且尽心赡养和抚养张某贵爷孙三人的黄某某打通了当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干警的电话。向办案干警反映向某某多年前就欠其15.6万元钱后一直欠钱不还,恳请检察机关帮助协调解决。经宁南县检察院干警调查其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案件移送宁南县人民法院后,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法院刑庭、执行局分别详细介绍了黄某某家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状况,争取得到了他们理解与支持。向某某向法院执行局缴纳相应案款后,执行局及时将15.6万元转账给了黄某某,彻底解决好了其烦心事、揪心事。
跟踪回访,再续检察温情。在高考结束后,当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了解到张某娇高考成绩不理想时,以回访的形式到黄某某家与张某娇就生活学习、心理思想等耐心沟通,高考虽然结束了,但高考并非一考定终身的战役,希望她鼓起勇气、永葆赤诚、常怀坚韧,重拾生活的信心,在她身后有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的关心与支持。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救助是解决百姓疾苦,跟踪回访是检察情怀的传递,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用实际行动践初心,以公平正义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