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甘孜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
州县齐心强配合
2022年9月,申请人仁真某某母亲刘某(已殁,泸定冷碛人)被故意杀害致死,其母亲被杀害至今,申请人由其外婆舒某某一家抚养,舒某某一家平时仅靠种地为生,申请人未来的学习生活面临巨大经济困难。
7月3日,原案案发地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在得知仁真某某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汇报上级院分管领导并将线索移送我院。
7月4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率先深入辖区内舒某某家中开展调查,得知原案犯罪嫌疑人扎某某系申请人父亲,其到案前因赌博欠下一大笔债务,至今未支付任何赔偿金和抚养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泸定检察院第一时间将调查情况反馈上级院分管领导、州院第八检察部和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商讨救助事宜。
7月6日,州县两级三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到泸定县走村入户深入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申请人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州、县两级院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7月11日,州县两级三院向申请人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筑希望
“非常感谢你们!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我会把这笔钱用在孙儿的学习生活上,好好教育他,我的女儿终于可以安息了!”舒某某满含热泪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与上级院、兄弟院及县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实践中践行甘孜检察“一干三支、三区协同,上下一体、左右联动”工作运行新机制,以控申部门主动获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为主的同时,及时拓宽案源渠道,延伸救助触角,探索多元化救助路径,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重点化。在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中彰显检察关怀,为群众筑起生活希望,更为下一步泸定检察控申品牌落地奠定了坚实工作基础。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也展现了司法温情,彰显了司法关怀,更秉承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下一步,我院将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办案理念,把为民服务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铺开“司法救助+”和“包案+听证+救助”的工作模式,紧紧围绕纾解民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职能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积极推动泸定检察控申工作品牌落地。(魏浩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