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州检察院 理塘县检察院 五通桥区检察院 沐川县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文件内容,结合乐山市五通桥区院、甘孜州理塘县院两院会签跨区域合作《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协作与救助检察工作制度(试行)》文件精神,联动开展了对两名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及心理蔬导等工作。
今年上半年,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塘心团队”办理两起性侵案件中受害人为具有监护身份的监护人:两名受害人为未成年,属于特殊弱势群体;案发后受害未成年心理伤害程度远远超过肉体伤害造成后果,长期处于精神恍惚的轻度抑郁状态,曾一度辍学。“塘心团队”了解两起申请救助案件的基本案情后,及时与甘孜州检察院第八部、第七部(未检)、援建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共商救助方案及措施。经过“两地三院”共同努力下,为两名被性侵未成年家庭争取并发放了人民币4万元救助金;五通桥区检察院、沐川县检察院专门特聘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职称的心理专家与州院第七部(未检)远赴理塘县服务上门开展未成年心理疏导工作。同时“两地三院”还就受害未成年提供进一步线上线下心理疏导、转学安置、经济帮扶,升学就业等方面进行商榷。
今后“两地三院”将更加重视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使两院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见行见效、走深走实。形成对两地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网。